先祝自己生日快乐,发个博客纪念一下(也发了微博)
虽然昨天和今天的我没有什么区别,不过是细胞又因24时更替一圈罢了,借机感怀几句。
自就读法学专业以来,时常耳闻目睹不义之事,就会出言劝止,因而被年长者说“你还是看不清这社会,有很多事不是单纯黑白的,不能简单这么做”的次数,越来越多。
每每听及这种言论,我就不禁摇头:难道我这个人在你们眼里,就真的如此愚钝?还是你们高傲到如此看不起我?还是说,是你们自己看不清自己的麻木道德观?
让我强调一次:了解某个事实是一回事,而人要如何去做,是完全的另一回事。
就好像,我们都知道煎炸食品不健康,但大家还是爱吃,不是吗?
岁月能使人了解的东西越来越多,但“知”不一定与人生长短成正比。更何况,很多人“知事”越多,“行义”则越少。
这么说可能有点自负:不是我看不清,是我早就知道这个道理。所以选择读法学,我有太多功利而无奈的原因,最终促使我在志愿上点击确认的,是心里某个意志,那也是源自于不知何处看见的一句话:“人类社会向来不是简单的黑白,而是看不分明的灰色事实,全靠法学家们将其说成黑或白。”
工具就是构成社会规则的,我们迷人的程序法。
自古以来,全人类都崇尚公平正义,但我们都知道内心深处每个人都有追求便利捷径的意图——说白了就是,我们希望其他人都遵守公平正义,自己却能偷偷逃脱规则限制,享受方便——而这是会乱套的,所以才有了强权的存在。
当然接下来就陷入了强权自身逃脱规则的矛盾中,这是行政法范畴了,属后话。
让我们看一个道德难题:急救室同时(同时同秒,这点很重要)迎来3个病人ABC,其中超重病人A如果不立刻急救就会死,但如果救了A,那么BC二人就会死;若不救A,那么就可以救下BC二人。
你救谁?
在这里讨论,无论救谁,都有说得过去的理由,而如果我们自己成为了A或BC中一人,你又希望怎么办?
所以如果为了真正的公平,那应该抽签,谁都没话说,对吧。
程序法,就是为了保证“抽签”这个程序的公正。
如果还没明白我意思的话,再说一个例子,举世闻名的辛普森杀妻案,大家都知道他杀害了前妻,但仅因为警察非法取证,辛普森获无罪释放(当然后来他也因为别的罪名被判刑了)。
我的意思是,因为我们没有时光机,如果没有监控头的话,谁都不知道事实到底怎样,只有老天爷和证据知道。
那么,确保证据的正当性,就显得无比重要了。
这是目前20岁的幼稚的我所能相信的所谓“公正”。
所以我坚持着遵守规则程序,不是因为我一板一眼而单纯。
相反,我只是因为清楚知道,自己也不过是贪婪人类中一员,追求“公平正义”之余,内心也希望逃脱规则享受便利。但我更清楚这样会乱套,最终也会受到程序的制裁,所以我不钻漏洞,也会竭力阻止别人钻漏洞。因为“规则”才是正义。
所以面对那些“不能简单说成黑白”的事,比起首先尝试逃脱规则逻辑,我更愿意直视问题,通过正当且合法的程序,再将其掰成黑或白。
写下这些字时,我20岁,并不相信人类道德会有什么正义可言,我只相信逻辑和程序。
并且,最重要的是,心中怀抱某种信念并付诸践行,与年龄毫无关系。这世上,为信念献身的年长者,多了去了。
别跟我说什么砾石也会被水流磨平了角,拿有能动性的人类与不会随机应变的石头比,有意思吗?
或许之后我会有所改变,看这篇幼稚不堪言的随笔发出嗤笑吧。
也但愿我不会。